3月22日,2021年度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布,我校商学院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先进集体,张豫、李平、于健、买尔旦·木依丁、雷皓、胡文佳六名同志荣获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先进个人。
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高度重视。长期以来,我校广大干部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服疫情挑战,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涌现出一大批团结进步、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此次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就是其中的典范。
我校各族师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全力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供稿:统战部周莹林 编辑:徐长伟 审核:周全新)